9月1日,法院明确:任何“自愿放弃社保”的约定都不受法律保护。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,这不是提醒,而是红线。

先说最关键的一点:有雇工的个体户等同用人单位,必须为员工缴社保,不能再用口头或书面“放弃”来规避责任。

如果单位此前没有缴纳,员工可以依法追索,单位可能被要求补缴并担相应后果,所以规是最省心的选择。

没有雇工的个体户并非被强制参保,而是保留了选择权:可自愿参加养老和医疗,费用由个人担。

选择参保的好处很直白——长缴费年限和较高缴费基数会直接影响将来能领到的养老金水平,把社保看成长期储蓄更贴切。

现实里,缴费基数上调会压缩当月到手,但同时是给未来养老金、医疗报销“加分”。平衡短期现金流与长期保障,是每个自营者要做的算账题。

给有雇工的个体户几条实操建议:尽快与社保局核实参保登记;按时足额缴费;核对员工缴费记录,避免未来纠纷和补缴风险。

给无雇工的个体户建议:先估算可受的月缴额,优先考虑养老+医疗组;如收入波动大,可先从最低基数开始,稳定缴费再逐步提高基数。

还有两点务实提醒:一是勤查当地社平工资和缴费上下限,政策每年调整需及时跟进;二是遇到单位拒缴或签“放弃”协议,保存证据,必要时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维权。

把社保当成对未来的投资,不是眼前负担的“包袱”。判例和政策都在强调,同一条保障网不能由市场自行拆解,规与主动规划,是个人和企业共同的稳妥之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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